各孵育重点学科:
为加强孵育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检查孵育重点学科建设成效,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整体水平,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学院学科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宁医大总院[2014]157号)相关要求,决定对孵育重点学科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以学科建设目标为依据,重点考核孵育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对学科实行科研量化考核,建设期间每个学科各个研究方向必须达到300分;学科带头人科研量化考核需达到150分,并组织举办两次区级以上的学术会议;研究方向负责人科研量化考核需达到100分,建设成果只核算研究方向成员取得的科研成果,每个研究方向最多十位成员。)
2.学科建设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3.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二、检查步骤
1.学科自查。2018年12月6日至16日。通过自查,各学科需填写《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孵育重点学科建设检查验收报告书》(附件1),表中涉及所有数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6-2017年科研成果已提交过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2018年证明材料。SCI 、中文文章、科研项目及专利需提供科研处统计清单,科研处无法提供清单的需附文章复印件,项目获批文件等。
2.材料审查。2018年12月17日至20日。临床医学院科研办对各学科送交的《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孵育重点学科建设检查验收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3.验收汇报。2018年12月底,临床医学院科研办组织专家对各学科汇报内容进行评审,各学科负责人以PPT形式(5-8分钟)进行总结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1)对照学科建设任务书汇报学科建设开展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3)学科经费执行情况;
(4)学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召开考核验收反馈会。2018年1月,临床医学院科研办组织17个孵育重点学科召开反馈会,对验收结果进行反馈。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科梳理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成果以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学院学科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宁医大总院[2014]157号)相关要求,孵育重点学科建设周期内学科带头人、研究方向负责人及秘书各类津贴每月按1/3发放,建设周期结束,考核达标的学科发放其余2/3津贴。
3. 请各学科于12月17-20日将验收材料(附件1、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临床医学院科研办。
联系人:马佳玲 联系电话:6743134
邮箱:nyfyjbb@163.com
附件: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孵育重点学科建设检查验收报告书.doc
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