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的通知
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8-12   字体:【
临床医学院2020年秋季拟毕业及申请学位研究生: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博、硕士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工作程序,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现将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和盲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且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附件1)。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检测对象:2020年秋季拟毕业及申请学位研究生(含统招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
     3.检测须知:
    (1)论文格式要求:参照《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的要求,论文封面、页眉、正文出现的“本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所在院校”等信息全部用“×××”替代。论文封面右上角单位代码10752暂不填写,但需填写学号。
 (2)检测内容:从论文封皮到综述参考文献结束以上全部内容(不含发表文章、致谢及个人简介等内容)。
    (3)学位论文命名要求: 10752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如: 
    (4)提交材料:按规定格式命名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盲审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5)研究生院将在统一时段内进行检测,未经学术不端检测或检测不通过者,不受理其论文盲审、答辩申请及学位授予事宜。逾期不提交论文进行检测者,视为放弃本次毕业及学位申请。
    4.检测结果的处理: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附件4)、《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附件5)执行。
    三、学位论文盲审
    1.盲审对象: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
    2.评审方式:双向盲审。
    3.论文提交须知:不再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盲审环节。
    4.评审结果的处理: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评阅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申请表》(附件2)中,导师签字必须由导师审核同意后亲笔签名,不得仿签代签。
 2.《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盲审汇总表》(附件3)的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必须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6)填写,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代码不同,填写时请仔细核对,研究方向不能超过8个字。
 3.学术学位论文格式与专业学位论文格式封面不同,请仔细核对。
 4.请各研究生导师、学位点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程序严格逐级审核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5.请各位同学提交附件1、附件3电子版,附件2纸质版材料各一份,于9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201X级博士(硕士)研究生XXX”,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jsgzbgs@163.com联系电话:6744022。
    附件:
    1.临床医学院2020年秋季毕业资格审查表
    2.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申请表
    3.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盲审汇总表
    4.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断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    
    5.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6.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7.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8.学术学位论文格式范本
    9.专业学位论文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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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