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2019年度考核暨2020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10-09   字体:【
 

各学位点: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即日开始进行2019年度导师考核暨2020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学院将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暂行规定》,进行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除退休、调离的导师外(须特别加注),所有在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均需参加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

1、考核导师年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教学、科研完成情况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及学位相关工作的参与情况。

2、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核要求

聘任期的导师要如实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附件1)和《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暨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需提交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代表性科研成果、教学科研情况(2019年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专著/教材、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教学项目、获奖情况、医疗事故情况等(宁医大总院导师可不提供科研项目、医疗事故说明,但需提供2018121-2019930日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学位点须对本专业的导师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并上报《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暨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跨点招生导师需在所招生的学位点参加考核并满足所在点的要求。已参加2019年度博导考核工作暨2020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需参加此次考核。

四、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视为考核不合格:

1. 提供虚假考核材料或伪证据者;

2. 无故不参加或恶意拒绝参加考核者;

3. 违反党纪、国法、校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4. 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教学或医疗事故者;

5. 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

考核不合格者视其情况将做出校内通报批评、暂停研究生招生、限期整改或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五、特别说明

甘肃省人民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由研究生办统一收集后返回各学位点,区医院、市医院、上海公利医院单独进行考核。除以上单位的教学医院导师由各学位点自行通知。

六、提交时间

请各学位点收集:《宁夏医科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并填写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暨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20191014日(星期一)前统一上报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yjsgzbgs@163.com,联系电话:6744022

 

 

附件: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doc

附件2: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暨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暂行规定.docx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