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临床医学院   点击数:   日期:2016-10-09   字体:【

一、提高警惕,预防事故、灾害发生,进出宿舍必须有学生证件,服从值班警卫人员管理。
二、学校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宿舍卫生,纪律管理、检查、考核和服务工作。
三、舍长是宿舍第一线管理者,肩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任,应坚守岗位,尽心尽责,具体执行有关卫生、纪律条例。
四、宿舍不准留宿他人 (包括亲友)。
五、公寓内要保持安静,按时作息,严禁打闹、喝酒、滋事、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六、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宿舍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经常保持宿舍整齐、清洁、内务军事化。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严禁随意倒污水、剩菜、饭、垃圾,应倒入规定地点。
七、为方便学生学习和休息,宿舍配置的公物,住宿学生均有使用权和管理权,都应爱护公共财物。
1、注意防火、防盗、触电。贵重物品本人应妥善保管。现金要存人银行,室内无人要锁好门、关好窗。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或使用电器设备等。
2、宿舍内的公物要登记造册,学生和辅导员均有管理责任定期复查使用情况,总务部有权合理调配公物。
3、对公物因使用、保管不善,损坏和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上交罚款,对责任不清者要集体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学生毕业时,管理人员要对宿舍公物按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单,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毕(结)业手续,不予领发证书。
八、节约用水、用电,随开随关,不得浪费水、电。
九、宿舍不得自行调换或增减室内设备。住宿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调配。
十、除节假日外,住校生因病,因事需要在外住宿者,应向辅导员请假。
十一、宿舍每天早6:00开门,晚11:00锁门,男女学生严禁互窜宿舍,以防止偷窃或流氓混入破坏。
十二、宿舍内严禁经商和搞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十三、对有违反上列规定者,任何人有权劝阻,总务部有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报校学生管理部,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