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简介
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5-29   字体:【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于1958年开始招生,是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国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家硕士学位一级授予点。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建设基地,是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临床医学专业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技能”的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办学优势,科学定位、优化资源、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宁夏及周边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技能及职业素养、服务基层的医学人才。

2005 年临床医学专业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二级学位点19个。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以合格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专项评估,国务院学位办审核通过了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博士授权点。

2017年11月,临床医学专业继续保持ESI数据库前1%,排名上升33位;12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院临床医学学科处于C+档(全国排名前40%-50%)。

自专业成立以来,师资队伍不断扩大,学院现有专兼任教师94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0人。博士学历80人,占9%,硕士以上学历教师533人,占60%;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37人,占49%,中级职称211人,占24%;35岁及以下364人,占41%,36-45岁323人,占36%。

2016年起本专业开展临床阶段“器官—系统”课程整合,设置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12个系统整合课程,构建了纵向连贯、横向渗透、交叉融合的模块化课程设置结构,目前,临床阶段整合课程已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临床本科专业实施。

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宽厚的医学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较扎实的医疗基本技能,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体育等通识必修课程;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等专业基础课程;以及内科学、外科学等专业课程,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通过毕业考试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经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批准,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较全面的综合素质、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处理临床实际问题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毕业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各科的医疗、预防工作及医学教学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