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协议定价、全体发明人同意,拟将学校1项专利(见附件)转让给 安徽一诺青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 月23 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留下姓名、电话号码。来信请寄:银川市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医学科学研究所),邮编:750004。举报电话:15595195396。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宁夏医学科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砺行楼一楼108室)。
附件:拟转化的科技成果信息表
宁夏医学科学研究所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