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03-13   字体:【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

1.岗位:内科、中医岗

2.专业:内科学、全科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3.资格:有执业证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1-2660211
联系人:白老师  15909222870
邮箱:892314616@qq.com

五、报名方式

编辑“学校+专业+姓名”名称将简历发送至邮箱:892314616@qq.com,单位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面试要求应聘者,未通过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医院性质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延安市传染病专科医院)隶属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县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提供各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等服务;承担全市各类急慢性传染病的临床治疗,基层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和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并负责对市、县区医院进行技术领导和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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