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同心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5-09   字体:【


一、目标和任务


为落实中国农工民主党组织的“同心助医工程”,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破解优秀卫生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的难题,探索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服务。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短缺的问题,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招聘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招聘计划


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全县招聘30人(其中10人由农工党中央资助)。


三、人员招聘


本计划的招聘对象为:获得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委培除外)的医学毕业生(以下简称“规培生”),医学类(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儿科、妇产科、口腔、预防医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生”)。其中计划招聘“规培生”10人,“本科生”20人。


招聘条件。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规培生”具有规培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证;


(4)“本科生”全国范围内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5)“规培生”年龄35岁以下;“本科生”年龄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


(7)医疗卫生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一)“规培生”。平罗县卫生健康总院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面向全国招聘“规培生”计划,经县卫生健康局、编办、人社局核准后,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县卫生健康总院采取面试和考察政审等方式进行招聘。招聘人员与县卫生健康总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实行同工同酬待遇。安排到县级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本科生”。平罗县卫生健康总院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面向全国招聘“本科生”计划。经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编办核准审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县卫生健康总院采取面试和考察政审等方式进行招聘。招聘人员与县卫生健康总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实行同工同酬待遇。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政策保障


(一)薪酬待遇


1.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承担全科特岗医生工资福利待遇,“规培生”和“本科生”由服务单位所在县级财政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管理规定拨付人员经费给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


2.服务期间,按服务单位同类人员享受绩效、福利等待遇。


3.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享受特岗医生津贴补助,在红崖子乡、高仁乡2个边远乡镇医疗机构工作的每人每年5万元,在其余乡镇医疗机构和县级医院工作的每人每年3万元,用于解决生活保障问题。


(二)生活待遇


服务期内,“规培生”、“本科生”所在服务单位或县住建局提供相应的住宿和其他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待遇


服务期限内“规培生”和“本科生”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和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全科医生岗位申报职称晋升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上按照绩效工资不高于基本工资10%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分配。


(四)实行导师制  


为参加本计划的“规培生”“本科生”提供专业技术、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为“规培生”“本科生”的长远发展创造优良条件,建立导师制,实行“一对一”指导。邀请国内、自治区内及石嘴山市知名专家组成导师团,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联系协调。


五、人员管理


(一)服务时限


1.“规培生”服务期限为5年。


2.“本科生”服务期限为5年(不包括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3.“规培生”和“本科生”在服务期限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只限于报考平罗县卫生健康总院的事业编制。


(二)人员安排


1.“规培生”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健康总院按照服务期限规定,将其安排到县级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


2.“本科生”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健康总院按照服务期限的规定,将其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人员考核


1.“规培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工作由所在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由所在县级公立医院按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本科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按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服务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将表现优秀、具备相应管理或技术能力的“规培生”“本科生”优先纳入中层干部或后备干部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参加本方案的特岗医生计划和享受各项优惠待遇。


(四)职业规范


1.“规培生”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按照其参加规培专业和其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注册执业范围。


2.“本科生”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应将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其他临床医学专业。


(五)教育培训    


1.“本科生”到县卫生健康局报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服务单位在职同类人员待遇,同时享受“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基金”,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规培结束、到岗后一次性发放)。本科毕业后2年内,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未按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不再继续参加本计划和享受本方案各项优惠待遇。


2.服务期内,“规培生”“本科生”到上级医院参加进修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具体进修管理按服务单位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六)服务期满安置


1.鼓励规培生”和“本科生”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于自愿留在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规培生”及自愿留在乡镇医疗机构的“本科生”,优先提拔安排到中层岗位或纳入后备干部库。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推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平罗县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在我县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办主任


县委统战部


县政府办主任


县政府督查室  


县编办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罗县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日常工作开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特岗医师津贴由农工党中央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基金及县财政匹配资金共同解决。县财政首批预算200万元,建立“平罗县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基金,专项用于“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的实施。并根据每年招录全科进行增补。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定期会商、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试点工作经费补助。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政府网站、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在宁夏医科大学大力推荐“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政策措施。赴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召开推介会、座谈会,吸引医学人才到我县就业发展。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工作部门要齐抓共管、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人才引进、招聘、考核、编制核定及优秀特岗人才的提拔任用等工作;县委统战部负责协调农工党中央及各级组织深入推进“同心助医工程”,确保“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县委宣传部负责抓好落实“同心助医工程”、“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宣传的组织、策划等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整体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及项目资金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县住建局协调解决公租房,提供相应的住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方案有关配套措施的制定,具体抓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的实施,会同编委、人社等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并发布公告和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对医学生进行走访、慰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查本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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