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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管理干部、辅导员听课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9-30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管理干部、辅导员听课相关要求的通知

宁医教发质控中心字﹝2025﹞20号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听课管理实施细则》(宁医校发〔2023〕117号)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管理干部、辅导员听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学时要求

(一)校领导:不少于 4学时/学期,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不少于8学时/学期。

(二)学院领导:不少于 4学时/学期,其中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院领导不少于 8学时/学期。建议听本学院理论及实践课程。

(三)教学管理部门处级干部: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数智建设与管理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等部门,不少于 8学时/学期。

(四)其他处级干部:不少于 4学时/学期。建议听联系班级的理论及实践课程。

(五)科级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2学时/学期,其中教学、学生管理部门和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的科级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期。

(六)辅导员听课。不少于8学时/学期。

以上听课学时数结果按照教学质控系统中的评教次数计算,一次听取多个学时但只在教学质控系统中评价1次的,按1学时计。

二、听课方式及听课评价

(一)学校巡课管理系统听课

1.听课要求。按照附件1、2操作说明安装掌上看班软件,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录进行在线听课。每次听课至少听完整的1学时,截取完整的听课页面图片,需包含听课教室及听课时间。

2.听课评价。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教学服务模块选择“教学质控系统”进行听课评价,并上传听课截图。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二)深入课堂听课

1.听课要求。深入课堂听课请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得干扰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不得迟到。应尊重授课教师,课中不得接打电话,每次听课至少听完整的1学时,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退出。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应主动征询教师和学生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课过程需拍照,照片应体现教师授课状态和学生听课状态,并将教室内时钟显示时间一并拍照记录下来。

2.听课评价。提前至雁湖校区正德楼330室领取“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记录”,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册,同时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教学服务模块选择“教学质控系统”上传听课截图,并将听课记录录入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三)学院领导班子集中听课

从本学期开始,教控中心将安排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听课,聚焦学院师生课堂问题或问题课堂、教风学风、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等问题,建设地点设在正德楼322质量监控指挥中心。请关注后续工作通知。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51-6880506。

附件: 1.掌上看班巡课软件使用说明

2.掌上看班巡课手机端使用说明

3.宁夏医科大学听课评价操作流程



            宁夏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9月29日


  • 附件【附件1 掌上看班巡课软件使用说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掌上看班巡课手机端使用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宁夏医科大学听课评价操作流程.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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