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点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6-09   字体:【

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及时准确掌握教学点学期教学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教学点的规范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学院定于2025620——22日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点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620日——22

二、检查教学点

宁夏师范大学、平罗职业教育中心。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教学点自查和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组人员构成

1.教学点检查组人员:教学点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

2.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检查组人员:

宁夏师范大学:赵旭、崔杏芳;

平罗职业教育中心:马志峰、刘东。

五、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各教学点自查,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准备情况:①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进度计划)落实完成及归档情况;任课教师授课情况,有无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随意调停课等。

2.上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①教案等各类教学材料的归档;②考试材料的归档:试卷、考场记录、考生签名表、考试质量分析和考务工作计划、总结等。

3.学风情况:上课(线上、线下)出勤率、课堂纪律等情况。

4.各专业课程实施网络教学的过程督导、视频课件运行情况等。

(二)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检查组检查:

采取抽查方式,检查各教学点自查内容,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围绕教学检查了解其他相关工作。

(三)各教学点自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15日。自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自查报告(详见附件1),填报“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由各教学点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于6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03955@qq.com

六、检查工作要求

1.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常规工作,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监控的重要步骤,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做好检查工作。

2.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检查组检查以每个教学点为单位,请各教学点指定本校专门工作人员主动对接相关工作,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自查报告》撰写要求

2.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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