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学生科   点击数:   日期:2021-10-25   字体:【

各教学点、各科室及各班主任:

    现将2022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及内容

120211021日前,各教学点、校本部各班主任将有毕业资格的2017级学生,2018级学生报学生科崔杏芳,由崔杏芳汇总后于1024日报教学科全莉审核成绩。(责部:学生科 崔杏芳)

220211022日前,各教学点将2022届毕业生第四学期成绩(本科生含毕业论文成绩)上传学生管理系统。(责部:各教学点

320211029日前,教学科核查学生管理系统内毕业生成绩;2021111日前,教学科将成绩合格学生名单报学生科;20211120日前,学生科完成2022届毕业生复核工作。(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学生科 崔杏芳,教学科 全莉)

42021123日前,学生科完成2022届毕业生名册,并上报审批;1215日前上传2022届毕业生信息至学信网;报送打印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学生科崔杏芳)

520211224日前,学生科组织各教学点、校本部各班主任完成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贴照片工作,并完成打印2022届毕业生学历证明书。(责部:学生科崔杏芳)

620211227日至31日,学生科联系学校办公室完成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盖章工作。(责部:学生科陈媛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

    1110日前,各教学点、班主任根据《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按照正常毕业生总数的2%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和相关材料并上报学生科。(责部:学生科陈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毕业生工作由学院学生科牵头,学院各科室、各教学点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准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规定。学院各科室、教学点和班主任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做好学籍、成绩等毕业生资格审核,不得遗报漏报。

 

 

 

              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