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清查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学生科   点击数:   日期:2019-04-03   字体:【

各教学点(班主任):

    继续教育学院在教育部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平台对2019级新生进行学籍信息注册时,发现有146名学生须参加专升本前置学历清查。经过前期初查,目前2019级新生中尚有130名本科学生处于待清查状态,需提供补充材料再次复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涉及的教学点

1.甘肃庆阳市职业专修学校

2.陕西榆林宏大职业技术学院

3.宁夏师范学院

4.陕西省高等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5.校本部

二、阶段任务

1.第一阶段:3月10日—31日,核查。各教学点按照“学籍待清查名单”查找所管理的学生,进行核查。

2.第二阶段:4月1日—4月30日,审核。学籍待清查的学生,请在接到学生科通知后,在4月30日前自行办理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取得学籍。

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须提供本科学籍清查申请表(电子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版)及复印件、户籍派出所变更证明(电子版)及复印件、前置学历毕业证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复查意见连同招生底册复印件上报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取得学籍。

3.第三阶段:5月6日—7月10日,清退。教育厅审核未通过或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复查,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予以清退。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点(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清查,保证此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规定内容和时间进行清查。

2.各教学点(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并作好清退学生解释工作,妥善安排好清退事宜,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对于清退的学生,不得再跟班读书。

3.各教学点(班主任)要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将清查情况书面报学生科,学生科要做好学籍登记,归档备查。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