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05-06   字体:【


为加强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班主任立足本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教育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一、评选范围

校本部及校外教学点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

按班主任人数的30%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熟悉学生管理制度和学生事务处理程序,服务意识强,积极主动解决学生疑难问题,学生反映良好。

4.重视并指导学生学业,所带班级学风好,考试合格率、毕业率较高。

5.主动承担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所带班级学生数量多、学费缴纳率较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

2.违反政治纪律或师德师风的;

3.服务态度不好,受到学生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评选程序

1.每年11月,校本部及各教学点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写出推荐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

2.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3.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4.校长办公会审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五、奖励

优秀班主任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00.00元奖励。

六、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原《宁夏医科大学成人业余教育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年六月八日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