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点统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12-11   字体:【

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检验校外教学点学生学习情况,确保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教学点统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统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1)

各教学点务必根据考试时间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制定统考工作安排计划,提前通知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

二、考务工作安排

(一) 考生要求

1.各教学点应将统考安排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位学员并要求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时必须准确填写学号、考生姓名,并认真核对。

(二) 考场编排

根据考试要求编排考场,编排考场应做到:

1.各教学点按照统考安排表编排、布置考场,原则上按照单人单桌(不同年级、专业可穿插考试)。

2.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务必要求学生每门课程交卷时签名。试卷交回前必须清点试卷份数,写于试卷袋封面,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考场记录单、考场签名单一并装入试卷袋交回学校。

(三) 试卷印制及保管

各教学点须按要求印制、装订、封存试卷,所有制作好的试卷一律存放在档案室由专人保管,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阅卷、评分、成绩录入

各教学点需于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老师集中阅卷、评分,并及时做好考试质量分析和统考工作总结,并12月底完成成绩录入纸质成绩、试卷、考场记录、考生签名表、考试质量分析和考务工作计划、总结等教学档案资料送交学校保管。

(五)巡视工作安排

1.教学点巡视。各教学点在做考试工作安排时,应统筹安排本教学点负责人、管理人员参与考试巡视工作,切实履行巡视人员职责(附件3),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学校巡视。继续教育学院参加本次考试巡视工作,并考察教学点考试组织管理情况。(详见附件2

由学院选派老师组成巡视工作组,在教学点统考期间进行巡视。

附件:

1. 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点统考安排表

2. 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点统考巡视安排表

3. 巡视人员职责

4. 考场规则

5. 监考人员守则

6. 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认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