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学生科   点击数:   日期:2017-11-29   字体:【

关于公布2017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杨文彩 时间:2017-11-28 访问量:547人次

宁教考院〔2017144

区内有关高等学校,区外高校驻宁函授站:

经研究,现就我区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95分;艺术类170分;理工类115分;经济管理类115分;法学类160分;教育学类为155分;农学类130;医学类140 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0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高中起点升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30分。

录取分数线为各层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二、录取时间与地点

2017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间为20171211日至15日。录取地点:宁夏教育考试院。各成人招生院校须统一进行远程录取,确实不具备远程录取条件的,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可派人进录取点采用局域网录取。到现场进行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成人招生院校正式在编人员,并出具相关证件和院校录取委托函,自带笔记本电脑。请各招生单位及时进行网络测试并下载投档数据,在规定时间完成录取。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下载本院校各层次的招生计划和上线人数,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调整本院校各层次各专业执行计划数,确定本院校录取工作方案,并及时提交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二)录取工作方案经同意后,招生院校下载投档信息。

(三)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的100%进行预录取。

(四)将预录取结果上传,等待录检审核。

(五)预录结果经录检审核通过后,下载录检审核结果。

(六)录取结束后请各院校、函授站及时缴纳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缴费依据宁价费发[2010]42号文件标准每生100元),领取新生录取名册。

四、做好录取后续工作,加强新生信息管理

各招生院校、函授站要认真做好录取后续工作,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将录取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建立健全新生录取档案,并做好咨询工作。在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院校不得以“开不了班”为名劝退学生。

要加强对招生信息和考生个人信息的管理。招生院校,尤其是各函授站的帐号、网上录取密码以及考生个人信息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开。对于非法获取甚至贩卖考生信息的行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予以追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招生院校要及时下载保存考生录取信息,及时打印《考生信息表》,避免因时间过长或管理人员变动而出现考生录取档案信息丢失的现象发生。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