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总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医科大学建设,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医校发〔2026〕28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年政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应用、注重实效,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协同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政策研究成果,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与选题方向
本年度政策研究项目重点围绕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应用型医科大学建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教学与科研管理改革及其他重点领域开展。具体选题方向详见《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报者可参考但不限于指南选题,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学校发展实际与自身研究基础自拟题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学校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附属医院均可组织申报,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与时间保障;联合申报的,需明确1名核心负责人。
(三)选题要求。紧扣项目指南研究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学校发展需求,突出问题导向与实践价值。
四、项目资助与研究周期
(一)资助额度。每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由学校安排预算,立项后次年初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
(二)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2026年10月-2027年9月),自立项之日起计算。结题时需提交完整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政策建议方案(不少于3000字)及相关佐证材料。确需延长周期的,按《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调研差旅费、资料费、咨询费、小型会议费等,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及资金管理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报送。
(二)单位审核。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三份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校评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立项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立项。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纸质版均需签字盖章。
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本与扫描盖章版、汇总表EXCEL版与扫描签字盖章版本、《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版。
命名要求:单位-2026年政策研究项目申请材料-姓名-申请书/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报送时间与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前。纸质版请报送至雁湖校区正德楼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309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420518809@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策研究项目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教职工参与,做好申报组织与推荐工作。
(二)聚焦重点,注重实效。研究应紧扣学校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核心问题,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成果具有可操作性与转化价值。
(三)规范管理,严守纪律。项目研究须严格恪守科研诚信相关要求,严禁抄袭、造假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项目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支出行为。
联系人:薛姝婧 马文军
联系电话:6980053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指南》
2.《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申请书》
3.《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4.《宁夏医科大学政策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