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务工作 > 学习园地 > 正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学校各单位请于5月19日前上报《宁夏医科大学2017年度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附电子版)。总医院党委和附属中医医院党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规范工作。

        联系人:姜楠

        联系电话:6980978

         附:1.《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 《宁夏医科大学2017年度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5日



上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

下一篇: 马林书记在2017年度工作会议暨“双一流”建设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