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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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6-17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国家级、区级、校级项目申报及立项评审答辩: 2020年325日至5月16日

二、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具体分为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团队成员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跨学院联合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人数应为2至5人,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人数应为2至7人;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参与两个项目;上一年度答辩未通过的项目成员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曾因个人原因终止或退出项目的学生不得参加新项目的申报。

2.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由学生自主选题。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成效,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

3.项目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两人,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项,上一年度结题答辩未通过的项目指导老师只允许指导1项。

4.项目结题时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项目:撰写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完成科技制作;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及使用;完成实物制作;完成视频制作;完成艺术作品;注册公司。

(2)国家级及区级项目: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完成高水平科技制作;完成软件系统开发及使用;完成高水平实物制作;完成高质量视频制作;完成高水平艺术作品;注册公司;以项目成果参加高水平竞赛并获国家级奖励。

四、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4.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5.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6.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学校鼓励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项目。

7.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五、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此次项目申报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部门初审。项目团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发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学院填写《宁夏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2)。各单位需在5月2日前对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已获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专家评审。学校将组成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公开评审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对创业实践项目和有科研成果转化前景的项目优先考虑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申报确认。学校将依据教育厅分配的国家级、区级项目名额和校级项目申报总数确定比例,对专家遴选出的项目再次审核确认后,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4.信息报送。正式行文报请教育厅立项。

(二)网络填报

公示期结束后,对确认无误、拟推参选国家级(自治区级)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531日前登录宁夏教育云(网址:http://www.nxeduyun.com)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填报,逾期视为放弃(帐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三)审批立项

自治区教育厅对学校申报的计划项目进行形式审査,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六、项目经费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每项支持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5万元;自治区级“大创计划”项目每项支持0.6万元;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每项支持0.3万元。

七、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实施周期为1至2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超时未结题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处理;

2.检查验收。学校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日前通过评审系统提交中期建设报告和结题报告;

3.奖惩机制。对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社会影响力大,有很强实际价值的,自治区教育厅将予以通报表扬,宣传推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1)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实质进展不大,敷衍塞责;

(3)未按规定上报有关情况,无故拒绝有关部门检査、监督与审计项目实施情况;

(4)其它非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等差额、择优推荐立项为校级项目,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一项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2.立项后结题成果形式不能更改,请各项目组申报时慎重确认成果类型。

3.各项目进行申报时须在平台如实填写项目成员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保证所留信息正确,以便找回密码。忘记密码也可联系所在学院管理员操作。

4.各单位于202052日前统一将申报书附件1(由申报人填写)统计表附件2(由各部门统一填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xcy6980695@163.com

5.申报项目学生及指导教师请关注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并加入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QQ群:1092394016,以便及时查看各项通知及工作安排。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王立章 6980023/13995488505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张静怡 6980695/15009613781

田 振 6980023/18895089684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