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保卫处   作者:张磊   点击数:   日期:2018-01-18   字体:【

宁夏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宁夏医科大学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宁夏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学校2017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宁夏医科大学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安全,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和分类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七类。

1)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突发事故灾难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5)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突发考试安全事件。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或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序、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IV级(一般)。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强化责任。在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分级负责和管理,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

3)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

4)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  组织机构、职责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基本流程

2.1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校长

 员:学校其他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2.2  突发事件处置专项工作组及牵头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工作组:在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协助各部门解决好问题,遇到复杂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2)现场应急处置组:在分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副书记领导下,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加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外来人员进学校搞串联、搞破坏等非法活动;做好取证调查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加强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全力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学生稳定工作组: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领导下,由学生处、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协调做好突发事件中学生的稳定工作;指导学院(部)对学生做好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对学生反映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予以调查、解决。防止因矛盾解决不及时、不妥善,发生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新闻信息工作组:在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书记领导下,由宣传部牵头,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收集整理领导小组及其他专项工作组的各类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校内单位通报情况;设置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如校园网、电视广播等,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信息监督检查,杜绝不实报道,正确处理不良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网络与信息技术组:在分管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负责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防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6)教学秩序保障组: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做好试卷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组办公室并启动预案;保障突发事件后的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后勤保障工作组:在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及时到位;做好医疗急救工作,及时完成救护任务;加强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居住安全;做好学生的饮食供应工作,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维护通讯设施,保障通讯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3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流程(见附图)

2.4  全校各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各单位参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相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确定组成人员和信息联络员,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可结合学生实(见)习工作的实际,制定完善本医院相应的突发事件预案。

3  预防和预警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做好经常性的预防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本着对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负责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态度,努力关注、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范围、内容和相关注意事项,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做好预防、排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分析、预防可能出现和引发事端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馈,建议校党委、行政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范和疏导工作,以消除隐患,稳定学校的局势。

3.1  预防

1)学校要做好隐性排查工作和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等部门报告。

2)学校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机构,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每年要组织对下一年度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应防范和整改措施。

4)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6980151,6980152);各工作组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2  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学校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发布或预测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执行,并及时向全校发布预警信息。对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则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给予告知。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和Ⅳ级(蓝色)。

2)采取预警措施

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调集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确保正常使用。

加强对重要单位(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

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事态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⑤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⑥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  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4.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办公室或保卫处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应立即报告校领导、通报有关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和应急处置的同时,报告教育厅和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性事件信息,从事发到报至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不得超过2小时;对较大以上或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超过1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报告处置进展和事件各阶段情况。

4.2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事件发生、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第一时间采用电话报告学校办公室或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办公室或保卫处应立即电话(注意保密)报告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督促专项工作组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掌握事实;同时撰写上报信息,经领导审核后,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事发单位电话报告后,应尽快书面正式报学校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办公室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经领导审核后,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及时报告各阶段情况,或编发信息快报。

4.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5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程序

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时,要果断地做好处理工作,制止事态扩大、蔓延,有效地控制局势。

5.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有关应急小组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处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协助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抚慰等;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闭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对于出现重大中毒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事件,要全力配合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组织专家组提供协助;

4)对于造成校内师生死亡的事件,要做好死亡家属安抚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统计和评估事件中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5)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6)有关应急小组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保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7)协调有关应急小组抢修被损坏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和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8)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救援处置,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9)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2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报警,采取或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专业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对可能影响师生情绪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立即动员骨干教师,辅导员组织学生党员、班团干部,深入师生中开展教育引导和必要的心理咨询工作,化解矛盾,稳定和疏导师生情绪;

2)未经学校审批和允许,师生擅自参与社会群体性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劝阻和带离现场。做好此类群体性事件中带头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提请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对群体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进行严格控制;

3)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学校要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抢救人员生命,安抚师生心理,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4)对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挽救和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5)加强对易受冲击的重点单位(部位)、重要场所的警卫,在校园通讯、广播、现代教育中心(网络)、涉外区域、科研、保密等校园重要单位(部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6)封闭有关场所、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进出校门查验现场人员的相关身份证件,限制相关校园或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7)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热、气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对网络、通信等进行管控;

8)严重危害校园和社会治安秩序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报请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校园或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9)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3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当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因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系统崩溃等原因出现异常或瘫痪时,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必要时报请电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运营商给予支援,防止事件蔓延至其他网络系统,同时将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当网络信息内容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有害信息或其他不良信息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管控措施,有效阻止其传播,同时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若发布有害信息者为校内人员,应及时根据不同性质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3)全面了解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受波及与影响,检查影响范围,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上报;

4)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调查取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人为破坏活动,应及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4  教育考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上级考试机构;

2)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并影响考试工作的,按照有关预案并结合考试工作特点确定处置方案;

3)其他类别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当地考试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考试机构,妥善处置。如需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4)偶发事件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机构处置并逐级上报;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和其他必要措施。

6  恢复重建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一经平息,学校就要迅速组织力量,做好善后工作。

6.1  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协助相关司法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调查和理赔工作。

6.2总结评估

1)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结果和原因,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及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制定和改进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材料,按要求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等相关部门。

2)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3)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单位要认真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避免再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7  日常管理

7.1  宣传教育

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各类应急救助和处置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水平。

7.2  应急演练

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师生员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地震或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预案。

7.3  队伍建设

组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主要由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4  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为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储备保障制度,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保证物资、器材完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7.5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等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违反国家《治安处罚法》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总体预案,并依据本总体预案制定相应专项工作预案。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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