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保卫处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期:2016-10-18   字体:【

宁夏医科大学

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电气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最阳光、最安全校园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联合发动,对校园电器产品质量、电气线路管理、建设工程电气安全、日常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园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气安全管理和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及时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切实提高学校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组长:李正直、牛阳

成员: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教学教辅和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在学校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综合治理具体实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和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师生员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学校要协调配合地有关专业部门、单位,结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秋冬季防火工作,对校园电气线路、电器产品和用电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经常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督查检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四、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综合治理。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配备和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器产品、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防护措施是否有效;电气线缆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要求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等问题;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学校建筑物防雷静电装置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是否落实校园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的要求。

(二)突出重点部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机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多功能厅等重点部位电气安全的排查整治。重点查看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电气线路有无老化、裸露问题,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设施是否安好,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日常防火巡查是否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负责实验室、机房、教室等场所的教学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教育督促学生加强电气设备规范操作,防止发生问题。

(三)加强建设工程电气安全管理和整治。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等隐患问题。

(四)加强电气安全知识教育。利用各种载体,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把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会同供电部门、消防部门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办公室、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等场所安全用电的专项教育,使广大师生知晓学校有关电气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五)加强学校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学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作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强化电气水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电器产品扩其线路、管理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检测,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能力。完善电器产品质量认证和采购使用制度,在采购使用时要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无证产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要依法进行举报。严格按要求配备专业电气工作人员并按规定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师工员工安全用电常识教育,杜绝不规范、不安全用电行为,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治理目标措施,务求治理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完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部门和人员按岗位要求具体负责的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切实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特别是对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商店)、物业等外包、经营场所,要按照谁管理、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外包、经营企业(个人)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学校将加强与公安、消防、住建、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协调,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建立完善与辖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合力进行治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三)抓住重点,全面整治。定期全面细致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投入全力整治。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及进整改到住。整治结果要归档备查。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将电气火灾防范扩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多种方法手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用电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电气火灾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协调相关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严格责任,严肃追责。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要严肃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的,不论火灾大小,损失多少都要查明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学校将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电气火灾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也将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标准之一。

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人:马学军,后勤管理处动力维修服务中心主任,电话6980207、1576959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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